关于《上海市化妆品行业广告宣传合规指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引导本市化妆品行业进一步加强行业自律,促进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广告宣传主体责任,规范广告活动管理,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的化妆品市场秩序,促进化妆品行业健康发展,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起草了《上海市化妆品行业广告宣传合规指引(征求意见稿)》。
国家药监局关于1批次化妆品检出禁用原料的通告(2023年第47号)
在2023年国家化妆品抽样检验工作中,经广东省药品检验所检验,产品标签标示委托方为沈阳盛大菲同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受托生产企业为沈阳爱华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拉吾天然植物凝胶不符合规定,检出《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中规定的禁用原料。
关于贯彻落实牙膏监管法规和简化已上市牙膏备案资料要求等有关事宜的公告(2023年第124号)
为规范牙膏监督管理,保障消费者健康,促进牙膏产业健康发展,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牙膏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等规定,现就贯彻落实牙膏监管法规要求和简化已上市牙膏备案资料要求等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国家药监局关于46批次不符合规定化妆品的通告(2023年第46号)
在2023年国家化妆品抽样检验工作中,经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等单位检验,产品标签标示为广州温达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温达美源染发膏(自然黑色)等46批次化妆品不符合规定。
国家药监局关于江西知恩堂实业有限公司等企业飞行检查结果的通告(2023年第45号)
近期,国家药监局组织对江西知恩堂实业有限公司等4家化妆品生产企业进行了飞行检查。经查,发现上述企业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等有关规定。上述企业已对存在的问题予以确认。为保障公众用妆安全,国家药监局要求江西、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企业上述涉嫌违法行为依法予以处理。江西、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目前已责令上述企业暂停生产、经营并进行整改,同时对其立案调查。
为进一步规范化妆品市场秩序,保障化妆品质量安全,近日,衡阳市市场监管局对全市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开展专项检查。